電動叉車的安全作業規范
1、電動叉車駕駛員每日開車前,應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,填寫《叉車操作前檢查記錄表》,所有檢查工作完成并確認叉車狀態正常后才能允許上車作業,如果檢查項目有維修部位,需報告內轉班長或車隊隊長,不允許在故障原因不明的情況下繼續使用,檢查表需經內轉班長確認簽字。
2、駕駛員上車作業時應系緊安全帶并佩戴勞動保護用品,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。
3、電動叉車轉運貨物的重量及尺寸應符合叉車載荷規定,嚴禁超載。
4、電動叉車貨叉叉入托盤進行裝卸作業時,貨叉間距應盡可能大,叉車與貨物應呈對中,貨叉相對于托盤,必須完全平行叉入,直至貨叉根部,不準用單個叉尖挑物。
5、裝載貨物高度超出視野范圍時,必須后退行駛,如作業場地條件有限,必須人人予以協助進行指引,除卸貨外,請勿前傾門架,貨物在高處時,操作人員嚴禁離開叉車。
6、電動叉車在空載行駛時,貨叉應下降至離地面高15至20CM位置,行駛過程中不得進行裝卸作業。負載行駛時,貨叉離地面300毫米左右,門架后傾,使貨物緊貼貨叉后壁,接近堆垛場所時,叉車應降到安全速度,嚴禁行駛中急剎車或急轉彎,轉向時需打轉向燈,鳴喇叭,禁止坡道停車。
7、在大于10%的坡道上,有載時上坡前進行駛,下坡后退行駛,空載時上坡后退行駛,下坡前進行駛,上下坡切忌轉向。行駛時應注意行人,障礙物和坑洼路面,并注意間距位置。
8、起升高大于1米時,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,必要時采取防護措施。
9、禁止任何人在升高的貨叉下站立或行走,也不得站在貨叉上。
10、除叉車駕駛員外,禁止其他一切人員操作或搭乘叉車。
11、停車時,將貨叉下降著地,門架前貨,換檔手柄置于“空檔”,發動機怠速運轉2-3分鐘,熄火并斷開電源,拉緊制動,任何時間駕駛員離開叉車時,必須撥下鑰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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